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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盗窃通信电缆 犯罪分子落网获刑
[ 来源:阳山县信息中心 | 作者:黄文育 | 时间:2008-11-12 9:03:03 | 收藏本文 ]
2008-10-28
近日,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批通信电缆盗窃犯、收购被盗通信电缆案,以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决罪犯一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近几年,国际铜价一路暴涨,为牟取非法利益和占有财物的目的,我县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电信设施里的铜作生财之道,将黑手伸向随处可见的中国电信阳山分公司正在使用的通信电缆,且盗窃通信电缆的犯罪行为愈演愈烈。仅2008年1-9月中国电信阳山分公司就发生通信电缆被盗案件138宗,造成国有经济直接损失近144.43多万元。对犯罪分子盗窃通信电缆行为和对生活、生产、工作造成严重的危害,广大群众反响强烈。
为了遏制这种盗窃犯罪现象,保障阳山县通信畅通,减少国家财产流失,中国电信阳山分公司成立了护线队,安装了电缆防盗器。在县公安机关的通力配合下,多次开展专项打击盗窃电缆活动,破获偷盗通信电缆案件多起,抓获电缆盗窃犯多人。经阳山县检察机关起诉,由县人民法院依法审判了一批通信电缆盗窃团伙或个人偷盗通信电缆的案件。
家住阳城镇高村村委的陈某、梁某等犯罪分子,自2007年9月起至2008年3月份期间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不顾,伙同他人多次盗窃阳城镇屋村、元江、范村、车路村委、大莨镇下雷、振民、松林、琶迳村委的通信电缆,直接造成国有经济直接损失12.99万元。多行不义必自毙,县公安机关将陈某、梁某等人抓获,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某、梁某,以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年,对收购被盗通信电缆的邓某以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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